【撥亂反正】檢控新規定:撤控需審批 馬恩國:證實有檢控官偏袒黑暴

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本月初發出內部電郵,表明由即日起所有涉及被告撤控,「不提證供起訴,改為簽保守行為」的案件申請,必須經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決定,暗示過往律政司或有「胡亂放生暴徒」之嫌。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、執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,梁卓然的決定證實了律政司內部有政治偏袒黑暴的檢控官,幸好梁及時作出匯報要求調整,希望律政司能夠撥亂反正。

梁卓然在離任前夕發電郵予刑事檢控科人員,指被告撤控需得副刑事檢控專員審批。
梁卓然在離任前夕發電郵予刑事檢控科人員,指被告撤控需得副刑事檢控專員審批。

根據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本月2日發出電郵,內容為「With immediate effect, all recommendations for dealing with an ONE/BO request has to approved by a DDPP. Thank you 」,報道指內部有檢控人員就應否同意案中被告撤控,改為簽保守行為了事的決定,存有很大分歧,更有法律界人士質疑刑事檢控科人員有「胡亂放生暴徒」的行為。事件驚動了部門首長,為了更加謹慎檢視案中證據,以及是否合乎公眾利益,乃決定交由「副刑檢控專員」職級的人員審批。

報道又指,本月3日及4日有兩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案件,原本由裁判官主動提出控方可否以簽保守行為了事,負責的檢控人員及其上級亦同意「撤控」,並打算在當日知會相關的裁判官。但由於本月2日梁卓然電郵的指令,令該兩宗案件須重新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審視,最終認為案件證據確鑿,亦不符合公眾利益,不應撤控,故當日律政司派出高級檢控官親自到法院,向裁判官解釋控方不同意撤控,認為案件須要繼續起訴及排期審訊。

有傳梁卓然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工作不合,於7月底請辭,將於今年底離任。

亞太法律協會會長、執業律師鄺家賢表示,根據警方資料指出,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9月6日在反修例示威活動中,一共拘捕10,061人,檢控2,210, 大約只佔被捕人數的五份之一,這檢控比率實在偏低。

鄺家賢續指,原本於9月3日及4日審理的兩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管有攻擊性武器案件,負責檢控人員本準備同意「撤控」,但副刑事檢控專員重新審視案件後認為不應撤控。此案件亦反映「警察拉人,法官放人」現象的另一面,明確撤控決定只能由副刑事檢控專員級別檢控人員審批,乃堵塞現有漏洞。

她表示,將來無論那一位接替梁卓然擔任刑事檢控專員,都應該更加嚴謹地管理整個檢控程序,包括加快檢控案件決定的審批,減少案件堆積。亦應重新檢視「檢控守則」,讓「公眾利益」的涵義更清晰,在檢控的決定中放在更重要的考慮。律政司亦應該公布過去有多少類似由裁判司主動要求撤訴的案件,給公眾一個交代。而檢控人員,特別是在裁判法院之檢控官(Court Prosecutors) 隊伍之專業質素,更應予以加強。

馬恩國:過往檢察官權力過大

馬恩國希望梁卓然今次的決定,能將律政司撥亂反正。
馬恩國希望梁卓然今次的決定,能將律政司撥亂反正。
陳曼琪認為,加強檢控工作內部監督問責性,更能令檢控及撤控標準具穩定性及一致性。
陳曼琪認為,加強檢控工作內部監督問責性,更能令檢控及撤控標準具穩定性及一致性。

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、執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,之前初級檢控官可作出撤控的決定,沒有上級監管的做法,會令檢控官權力過大,特別是政治敏感的案件,更加不能由檢控官私下做決定。

他續指,坊間早已傳聞律政司內部有檢控官政治理念主暴徒相近,有機會偏頗暴徒,今次梁卓然的做法,更加證實了傳聞確實存在。他表示,幸好梁卓然在離職前及時作出匯報要求調整,希望以後不會有黑暴被放生不檢控的情況,維護律政司公正不阿的形象。

港區全國人大代表、執業律師陳曼琪表示,由於現任的刑事檢控專員將於年底離職, 撤控決定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把關,加強檢控工作內部監督問責性,更能令檢控及撤控標準具穩定性及一致性,杜絕不同案件出現不必要的不當差異。此安排更能令各級法院檢控人員嚴格遵行《檢控守則》, 維護公正法治精神, 讓檢控人員及檢控工作更加公開、負責、堅守原則及以專業態度秉行公義,為市民提供持平和具透明度的檢控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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